中国古代宗教文化的一般特点
张茂泽
(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
黄陵祭祀,是后人缅怀和纪念在文明史上做出过重大贡献的历史人物的礼仪活动,它蕴涵的是人文精神,而不是对鬼神的崇拜。作为充满了人文精神的礼仪活动,黄陵祭祀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我国古代以来就形成的宗教文化特点。
一、三大特点
如果和西方历史上的宗教相比,中国古代的宗教有些什么特点呢?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思考这个问题的答案。从一般经验的角度,将中国古代宗教和西方的基督宗教等相比较,也许可以发现,中国古代宗教似乎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首先,古代中国的宗教思想,缺乏有强烈人格色彩的至上神观念,缺乏至上神创造、主宰、拯救世界等观念,也缺乏人应该信仰神、归顺神从而向神祈祷、祷告的观念。
在古代中国宗教思想发展历史上,原始宗教的许多观念,如天、地、鬼、神等,都延续下来,成为中国古代宗教思想中的基本观念,存在着“死的拖住活的”的现象。没有建立起在思想上全面统一的神学系统,中国古人信仰多种神灵,上帝、天、祖先神、神仙、灵魂等,在他们的头脑中都有自己的地盘,多神信仰一直延续下来。西方基督宗教人格色彩浓厚的至上神观念,在中国古代宗教思想里,始终难以形成。
同时,对于天(神)与人的关系的看法,也和以基督宗教为代表的西方宗教思想不同。中国古代宗教思想中,始终缺乏神创造世界、主宰人、拯救人、审判人等观念,也缺乏人应该无条件信仰、崇拜、敬畏、归顺、祈祷神的观念。
其次,在中国古代,与缺乏系统的“至上神”观念相应,没有建立起在信仰上全面统一、独一无二的宗教系统,事实上,延续至今,中国社会始终是各种宗教并存,多元并进。中国既有朴素的原始宗教、民间宗教,也有相对精致的宗教,如土生土长的道教、外来的但发生了中国化的佛教,以及外来的但还没有完全完成中国化任务的伊斯兰教、基督宗教等,还有缺乏宗教外壳,但起着宗教作用的儒学思想。它们为中国古代文明的进步,都做出了自己的积极贡献。
值得一提的是,古代中国各个宗教之间没有发生过宗教战争。尽管有些思想分歧和斗争,但各个宗教组织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和平共存,友好相处。信仰某一宗教的人劝说其它宗教信众改信自己所信宗教的情况很少出现。各个宗教的信众通常具备某种宽容心态,不排斥异己;某一教徒有可能具备多重宗教身份,比如同时接受儒、释、道三教思想传统等。各宗教思想之间互相影响,取长补短,就像各种学术思想“百家争鸣”那样自然,宗教思想之间的“合一”甚至可以成为思想潮流。在民间,一座寺庙里可能并排坐着儒、释、道三教的神像,共同接受信徒顶礼膜拜。不同宗教之间的关系能够宽容、和平到这个程度,在西方和中东宗教文化里是不可想象的。现代世界提倡不同宗教之间的对话(inter-religious dialogue),即信仰不同宗教的人士之间展开对话,特别提倡内在的宗教对话(intra-religious dialogue),即在一个人内心里不同宗教文化的交流对话。 中国宗教长期多元并存的局面,可以为不同宗教之间的对话提供自己的历史经验,也可以为现在的宗教对话提供不可多得的良好环境。
从中国古代思想历史背景看,之所以如此,和儒家思想的盛行并占据主导地位不无关系。在各个宗教关系的看法上,儒家创始人孔子提出的“和而不同” 观念,儒家四书之一的《中庸》提出的“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 的观念,儒家十三经之首的《周易•系辞传》提出的“天下同归而殊途,百虑而一致” 的观念,应该说都起了重要的作用。
其三,在宗教与社会政治的关系方面,中国古代宗教没有发展成为国教,宗教的地位低于政治,教权从属于政治上的皇权,没有出现像西方中世纪那样的“黑暗”时代。从主要方面看,在中国古代,没有产生独立于世俗社会的教团组织,宗教组织与社会宗法组织紧密结合在一起,宗、祝、卜、史等生活在社会宗法组织中,在祭祀活动中充当司仪,只是天子、政府官员、族长等主祭的助手,他们的教权受着君权与族权的支配。在中国古代宗教教派关系方面,之所以没有大规模的教派冲突,没有宗教教派战争,多为和平相处,多派共存,从中国古代社会历史背景看,君权和族权分别从政治和社会两个方面制约着中国古代宗教教权的运用和发挥,也应当是体制方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