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党的十七大提出上述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中华民族的复兴,乃至中国的现代化,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三、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特征及其建设途径在明了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与中华文化的关系之后,对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特征就可以有较为明确的理解。我们认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主要特征有:
第一,是它的民族性。因为它是“中华民族”所共有的精神家园,没有了民族性,则即为全球化文化、精神所淹没,中国及中华民族也将在世界不复存在。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和弘扬民族的文化和精神。
第二,是它既是多元的,又是一体的特性。因为中华民族本身是多元一体的,各个民族、各个地区,甚至相同信仰的族群,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和精神,是多元的;但这些多元文化又长期共存,相互影响、交融,形成为一体的中华文化和精神。因此,我们可将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视为“多元精神和谐的共同体”。多元与一体的关系,就是“和而不同”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共同精神家园,百花齐放,绚丽多彩。
第三,是它的包容性。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在文化(包括思想、宗教及精神)上,一直具有包容性,善于汲纳其他民族,包括外来民族的文化,而融入本民族的文化。因此,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仅有统一、共有的精神,也应包容(包含)各民族、各地区优秀的文化和精神。
第四,是它的创新性或称为“时代性”。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建立在中华文化基础上的,而中华文化,如前所述有它发展的基本特点和规律,即它的变异性和稳定性。在构建、弘扬现代中华文化的过程中,必须不断发展和创新,在发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同时,汲取世界各民族的长处,不断积极创新。因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也是随时代而发展、变化,不断汲取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思想及一切先进的精神,不断创新的。
如何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其具体的途径是什么?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已明确指出,就是要在“弘扬中华文化”的过程中,来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这也就是我们在此文前一部分,首先探讨中华文化的性质、基本特征和发展规律,以及构建、弘扬现代中华文化的主要原因。下面我们仅对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具体途径作一些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