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增
(台湾明道大学中国文学系教授)
前 言
本文旨在论述《老子》、《黄帝四经》之道的一些内涵影响中华民族的成长与发展。黄老所创立的“道”之概念是中华精神文化最重要的概念之一,老子创立了道之观念,作为中国形上学的本根,便成中国形上学之楷模。不论是易传之太极,或是董仲舒天人合一之架构,何晏、王弼之贵无。宋周敦颐之太极图说,张载唯气论,朱熹理气二元,王夫之唯气论,皆是根据老子之道而变形,老子是中国哲学中形上学的奠基者。除此之外,黄老无为而治之帝王术、虚静无欲人生修养,自然无为的观念等皆为世人所称道,是故道之名不仅内化于中华文化,且是扬名于国际间,道字便是代表中华文化独特的商标。
然则黄老之道中,以《老子》之道为先,《黄帝四经》在后,老子之道着重在玄虚,《四经》之道在落实。黄老之“道”之内涵,奠立了中华民族文化的精神,政治哲学内涵之基础,民族和睦融洽的精神支柱,人生修养与宗教观念、艺术之理论等等,皆受其滋养,以下分析之。
本 论
一、老子之道
在老子之道内涵上,基本上可分别以道体、道相、道动、道纪、道性之范畴分别论之 :
(一)道体
在道体上:老子以“有物混成”之句读为“有—物—混—成”,有为存有,物为元质,混为质、理、性,力之混合,成为器物之成现;道为“有物混成”之整体。以此,道成为形上学本体论,宇宙生成论的基础。道为“大有”或存有(Being),是中国形上学的本根,道涵有无,为本体论之问题,道生万物是中国式的宇宙生成论。道之存有,是不可否定,不可推翻的本根论点[2] ,道奠立了中国哲学为实有论的基础。道生成万物,影响了两汉以气化宇宙观,而老子所论之有无则魏晋沿之为玄学,隋唐道教继之,宋明清则以理气论、唯气论、太极图说承续之。此皆为以老子“道”形上学本根为典型。
(二)道相
在道相上:老子形容道为一、大、容、公、和、周等等。
一:老子言“道生一”,又言“独立”,之后秦汉哲学多有发挥,诠释一为“太一”,一为万物之始、一根、基本、一本、统一、一体。一与“独”有关,独为无匹配,也是一 。一之观念在中华文化里的影响很大。即是在政治哲学上,君主称孤道寡“唯余一人”,《黄帝四经·十大经》的君主专制,权势专一,法律标准唯一,君臣民一体,帝国要统一而不能分。学术也要唯我独尊,不可分享,是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焚书坑儒,排除异己的思想专制。“独尊儒术,罢黜百家”,兴文字狱、钳制天下之口等等,此皆为一之负面之害也。
大:《老子》之道在大,而在政治学说最有名的即是《八十章》“小国寡民”之说,然而老子心底祈盼在“小”吗?从《老子》本文中用“大”、用“小”字的统计来看,用大有五十七次,用小有十次。由此观之,老子心底之志向在于“大”,为细、为小皆是“若肖”的伪装,而其目的在于“大”。由此可见老子之心志,在道“大”,道大之意义在于普汜无所不包,在于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在其终不自为大,道大涵括了天大、地大、王亦大。道在于其下之于细小则又包容之,故能其大。综而言之:道无所不包通可普汜天下,衣养万物,公而不私于己,卑而不为主宰,能容细小则是为“大”。此大是能容,有容乃大。
容:“容”字《说文解字》为 ,“容,盛也,从宀谷。”段注:“从宀谷云屋与谷,皆所以盛受也。”《集韵》古作 。《老子》云:“致虚极、守静笃。??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十六章)其言“知常容”,即知要常能容受接纳深藏,《老子》常以虚、谷、渊、海、雌形容“容”之象征义。例如《老子》之“旷兮其若谷”(十五章)、“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四章)是以“虚其心”(三章)而“心善渊”(八章),如此则万物归焉,百川汇于海,故能成其大,此严遵有所致意焉 。是以黄老说以卑顺贵后,无为自然,虚心静意,容纳万物而成其大。其次若容为公,则“容乃公”,其屋所深藏者为公而无私,“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七章)去私而容公,道乃能长久,此为大德,故云:“孔德之容,惟道是从也。”(二十一章)
公:老子云:“容乃公”。容,《集韵》:宀公,字义上即深屋藏公也。有公才能容,韩非子云:“背公谓之私”,人性为自私自利,侯王当以道超越人性,不自是、不自见、不自恃,去私欲而公,斯为能容也,若是自是、自见、自恃为己身之为,则是不能公矣。是以公则能容,容则能公矣。“而公才能大公无私而能公平、公正,能公正无私者,则为万物所归往” ,而能成其大。
和:老子云:“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四十二章)和是有物混成,杂而混之,集众异而协调而适也。和有“音声相和”(二章),五音各异合而成曲,五味不同而有“和羹之美,在于合异,调和而成其美”。 合异在于“以它平它谓之和”。《国语·郑语》在于“以可济否谓之和”。是以和之义在于相唱和、相应、调和、协和、和平、和睦、和顺、和合。以此在中华多元种族,五族共和之原则其为重要,是以老子曰:“知和曰常,知常曰明。”(五十五章)
(三)道动
《老子》中的道之动的规律是谓道纪,道动是“周行而不殆。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二十五章)“反者,道之动。”(四十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是以“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二章)老子,《黄帝四经》,庄子,董仲舒之后学,以阴阳取代有无,成为阴阳相生、相成、相较、相倾、相和、相随之蕴 化变,返回至“冲气以为和”之辩证法,以此作为形而上之道纪,为后来论辩法之模式也。
(四)道纪
道者,万物之奥,万物得之所授,受之而成其性,失之而消亡。是以老子云:“昔之得一者,??万物得一以生。??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三十九章)此等描述,即是万物得道式之授而成其质性而得其生与能。是以“得之以”、“由之以”为老子后学所继之思考道式。《黄帝四经》、庄子、韩非子、淮南子皆成之为思维的道式。
(五)道性
《老子》在道之性征之描述上有真精、朴素、无为、自然 等等,皆分别深透于中华精神文化的成分。真,有求真之精神。精,转化为元质之精气、元气与精神。其中“无为”与自然之概念更是影响中华文化在政治哲学,人生修养上更为显著。
在《老子》之无为,无为之意义有多种解释,是“为无为而无不为”,所为为无,成为无所为的“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弗宰”的不干涉的放任主义。无为在老子后学,《黄帝四经》、庄、慎、申、韩、淮各有意涵,具体有成效则是汉初文景之治 。老子之“自然”的意义,本是“道法自然”,其义是自然而然,本然如此之意义,并非只包括自然界事物之自然。后来庄子以“天人相分”演变为自然本性与人为之冲突;这个论题之发展,在庄子之天人对立,在魏晋演变为名教与自然,在当今则是科技与生态环境的问题了。这个自然的概念,不仅在中华文化精神上无论是哲学、艺术、道德修养、生活方式皆有影响,且在当今普遍到全世界,成为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以上提纲挈领略举老子之道的内涵,成就了中华民族精神不可割舍的成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