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点建议
中欧之间的文化交流存在非常广阔的前景,但是也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根据欧盟文化政策及其与我国文化交流的现状和特点,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供大家参考,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1. 明确文化外交机构职能和方向
欧洲主要国家对文化外交的认识较早,经过多年的建设,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文化管理体制。而我国因为起步较晚,对外文化管理体制还不完善,需要我们加快体制改革的步伐。目前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由国务院新闻办主导,但是具体工作涉及外交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教育部、文化部、文物局、商务部以及台港澳办等机构。同一件工作如果涉及的职能部门过多,必然会影响部门、机构之间的交流和协调,从而影响到工作效率,消耗资源、增加成本。因此,我们有必要统合文化外交事务的职权,减少关涉部门,赋予文化外交领域核心部门更多文化外交职能,从而提高其工作效率。而在实施文化外交职能的过程中,一定要贯穿一条主线,那就是目前乃至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必须把中华文化的传播放在各项文化外交工作中优先考虑的地位上。
2. 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文化合作与其他国家进行文化合作有很多方式,每一种方式都有自己的不同功用,并且互为补充。对欧盟的文化合作应该是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立体合作。
在政府层面,我们可以通过大型的文化活动来展示中国形象。大型的文化活动作为一种集中的展示,已经被证明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文化交流途径。我国已经与很多国家互相举办过此类活动,以后还可以继续深入开展下去。另外我们还可以通过文化会议、文化合作等形式,加强双边和多边文化合作。
在中华文化的世界传播中,文化产业之间的贸易交流,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我国的文化产业还不够发达。而发展我国文化产业,首先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长期以来,我国对文化的认识比较片面,过于强调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而忽视了其商品属性。在这方面欧盟国家和美国都已经有了许多经验与教训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未来我们应当明确区分非营利性的公益文化事业和营利性的文化产业,对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应当由政府主导,适度竞争。而文化产业,作为朝阳产业,则需要政府在有效管理的前提下,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水平。由于目前我国的文化市场并不完善,面对外来强势文化时会处于不利地位,因此政府的扶持仍然必要。上世纪90年代韩国电影在政府的扶持下,呈现了爆发性的发展,不仅完善了市场机制,而且形成了强大的国际竞争力,这也是一个极好的例子。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要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
此外,还要重视民间和科研单位在文化交流中的作用。民间文化交流本来就是官方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补充,而且由于欧盟与我国的一些政治分歧,在某些层面上,民间文化交流可以取得官方外交无法取得的效果。我国对欧洲国家的民间文化交流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例如2005年10月由荷兰民间发起而举办的“中国文化艺术节”,100多场活动都是当地的华人社团运作的,资金基本上来自赞助和商业操作。但是,总体上看,我国的民间文化交流水平不高,因此,一方面需要政府通过政策促进民间文化的发展,推动产生高质量的民间文化产品;另一方面,要向民间提供、介绍对外交流的渠道,鼓励民间的对外交流。科研单位的学术交流是一种高层面的、精英文化的交流,往往会起到某种理论导向作用,也应该充分重视。
另外,在文化交流的手段和形式上,我们也应当多元化,除了代表团和文物展览之外,还可以通过书籍以及现代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不同媒介来进行文化交流。
3. 建立自己的核心思想体系
对于我国文化对外交流,无论是政府层面的文化外交,民间文化交流,还是文化产业的国际贸易,都应当有一个长期的发展战略以及一个核心基调或者主题。这样的基调或主题首先应当是简明易懂的,能够给文化交流的对象国产生明白深刻的印象。其次我们对于这样的基调或主题应该有系统的论述,使其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
很多国家的文化外交都有一个基调,围绕这个基调展开的文化外交活动因为有了明确的目标而显得明晰而有层次。比如东欧国家近年来以融入欧盟为外交核心内容展开的外交活动。再如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给美国的外交政策带来了巨大影响,虽然这种影响未必是正面的,但是却成为美国外交的基本思想的一部分,也是目前美国国际形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当前提倡“和谐”思想,不仅运用于国内,而且运用于国际关系中。前面已经提到,在当前一超独霸的世界环境中,我国提倡的“和谐世界”的理念当然具有极大的亲和力。但是从对外文化交流的层面来说,如果我们希望这种理念能够具有世界性的影响,那么我们对于这个“和谐”概念必要的、系统的、有代表性的理论阐释还远远不够。“和谐”这个概念并非中国所独有,那么我们所提倡的“和谐”与其他文化体系中的和谐有什么样的不同,与中国文化又有怎样的密切联系,围绕这个概念会发展出什么样的世界框架,要完成这样的框架又需要怎样去进行操作,需要通过哪些阶段,各阶段达到什么样的不同目标等等,都需要我们去研究和建构。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具有吸引力的基调,但是只有我们完成了系统的建构,有了明确的可操作性,才能真正把我们的理念推向世界。
4. 充分利用相关人才
在我国对外文化交流发展的强劲态势下,相关方面的人才出现了很大的缺口。以对外汉语教学为例,我国在海外推广中华文化,首先应当推广的是汉语。截止到2007年7月底,我国已经在50多个国家启动建设了
170多所孔子学院(课堂)。而且我国也加强了与大部分国家的教育交流活动。但是汉语教师仍然供不应求。为此我国在2004年4月15日启动了“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而另一方面,中国有很多专门学习对外汉语的人才却难以找到工作,这其中就涉及人才资源调配的问题,需要我们在将来的工作中协调解决。
另外还有向国外翻译介绍国内文化产品的问题。我国的文化贸易处于严重的入超地位。许多官员和学者都认识到翻译问题已经成为对外文化交流的瓶颈。有学者提出要在国内大量培养翻译人才。但是培养到产出成本较高,而且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另外我们培养出的熟练英语人才在很多岗位上都是供不应求。因此我们必须要充分利用海外资源。欧洲很多国家为了推广本国文化,为很多他国人员对其文化的研究和翻译提供赞助。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完备的支持海外中国研究的体系。在目前缺乏向国外译介中国文化成果人才的情况下,我们应当建立相关体系,大力支持海外侨民,熟悉汉语的他国学者翻译、介绍、研究中国文化。
此外,我们还应当充分利用国外主要媒体,邀请欧洲主流媒体客观报导中国。当前很多国外的主流媒体对中国的报导有一些先入为主的偏见,通过邀请这些媒体面对真实的中国,加强欧洲普通民众对我国的了解,可以从客观上推动中欧之间的交流。
5. 尊重差异,因地制宜地开展文化传播
在推进中华文化世界传播的过程中,要尊重不同国家的文化差异,尊重其他国家的价值观,遵循利益互惠的原则。文化的交流是双向的,美国那种霸权式的传播本国文化的做法已经引起了全世界的
反感。欧洲拥有悠久的文化传统,也同中国一样希望在全世界推广自己的文化。在与欧洲的文化交流中,必须认识到并尊重欧洲的这种需求,而且,吸收欧洲文化中优秀的内容也有利于我国文化的健康发展。另外欧洲很多国家在向国外推介本国文化时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可资借鉴,比如法国的法兰西学院、德国的歌德学院,都有很多内容值得孔子学院学习。
欧洲有很多国家,每个国家的情况不尽相同。与中国进行文化交流时,都会带有不同的目的和预期。在文化交流中必须考虑到这一点。全国政协委员吴建民2002年还在欧洲担任大使,他曾经提到,在筹办中法文化年过程中,开始的打算是想通过文化年来展现我国在改革开放中所取得的成果。后来,在一次同法国总统文化顾问戴拉诺娃见面时,就表述了上述意向。对方认为这个面太窄,而主动提出文化年要全面展示中华文化。对方建议,文化年应当包括三个方面的主题:(1)古老的中国;(2)多姿多彩的中国;(3)现代中国。吴大使把法方的理念向孙家正部长报告,得到孙部长的完全肯定。后来在法国的中国文化年搞得非常成功。
法国作为大国,希望能够全面了解崛起的中国,但是对于另外一些国家可能更希望与中国的文化企业进行贸易合作,而欧洲一些较贫困的国家,可能会对中国崛起的方式更感兴趣。因此,在对外文化交流中,我们要考虑到对象国的实际需要,不能急功近利,特别是在目前欧盟国家在政治上趋向保守时,文化交流不能具有太强的政治功利目的。应当以对象国最感兴趣的内容为突破点,以这一突破点带动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交流。
最后,我们对欧盟国家的文化传播,应当以主要国家为重点。一方面这些国家主导了欧盟各方面的政策,另一方面,一些次要国家的对外政策主要针对欧盟内部,与中国的文化交流目前在其国内难以占据重点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