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明节前,隆重举行“年度主祭人”新闻发布会暨捐资仪式,陕西省领导向社会公告本年度“年度主祭人”遴选情况;
(二)“年度主祭人”(企业)的宣传列入本年度清明祭祖宣传报道总体方案,广为宣传;
(三)邀请参加清明公祭黄帝典礼。在公祭典礼前,请国家领导人接见并合影;在公祭典礼上与国家领导人在主方阵第一排就位,享有与国家领导人同等独立敬献花篮的礼遇;
(四)清明节当天,在黄帝陵所在地桥山种植纪念树;
(五)在黄帝陵轩辕庙古柏院碑廊整修黄帝陵功德碑上镌刻姓名(企业名称)及捐资数额,永久保存;
(六)陕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会见;
(七)出席“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开幕式,在前排就位;出席陕西省委、省政府“一会一活动”(“一会一活动”指清明公祭黄帝典礼活动和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招待宴会,在主宾席就位;
(八)在陕考察访问期间,享受贵宾礼遇;抵离陕时,在机场享受贵宾礼遇,黄帝陵基金会理事长及陕西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迎送;
(九)聘请担任黄帝陵基金会顾问;
(十)黄帝陵基金会回赠具有陕西特色的大型纪念品。纪念物品安置落成,陕西省领导出席揭幕仪式。